本文汇总年肇东市政府、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发布的公告、文件、解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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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告
1月25日,肇东市发布第1号公告,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肇东市成立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我市启动一级响应。
1月26日,发布第2号公告,公共文化场馆,人员密集场所关闭,公交、客车停运,大型活动取消。
1月27日,发布第3号公告,所有餐饮服务停业,集市休市,洗浴场所停业。
1月29日,发布第4号公告,公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咨询举报电话。
2月1日,发布第5号公告,要求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2月1日,发布第6号公告,对辖区内所有住户进行地毯式排查。
2月1日,发布第7号公告,肇东市进出主城区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2月3日,发布第8号公告,肇东市正阳大街实行交通管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禁止通行(涉及医疗物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保障等特殊车辆除外)。
2月3日,发布第9号公告,城乡所有旅馆业一律实行停业措施,已经在住的做好隔离和体温检测。
2月4日,发布第10号公告,暂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活动。
2月4日,发布第11号公告,各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
2月4日,发布第12号公告,对全市城乡全时全域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月6日,发布第13号公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各类祭祀活动,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扫场所取消祭扫服务,实行封闭管理。
2月9日,发布第14号公告,对出入肇东市人员实施登记管理。
2月9日,肇东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轨迹公布。
2月13日,我市第一批驰援湖北孝感的医生出征。
2月14日,发布第15号公告,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和人群管控。
2月18日,5名“白衣天使”即将奔赴前线。
2月21日,发布公告,对我市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没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干咳症状的拟外出返岗复工人员,实行《居民疫情监测证明》制度,所有外出返岗复工人员持此《证明》方可在交通卡口、火车站通行。
2月21日,我市欢送第三批支援湖北医疗队出征仪式在市卫健局会议室举行
2月24日,发布第17号公告,自年2月24日10:00起,撤销肇兰路检查站、S跃进检查站、肇昌路检查站、高速口检查站、国道检查站等5个交通检查点。
3月1日,发布第18号公告,要求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龙江健康码”作为出行的电子通行码,全体居民和拟进入肇东市人员必须下载注册,确保每人一码。
3月6日,发布第19号公告,所有境外来肇返肇人员入境后必须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工作单位申报,详细报告人员身份、健康状况、时间安排、途经地等具体信息。外籍人员来肇要向公安机关外事部门申报。
3月7日,发布第20号公告,有序放宽交通管制和乡镇社区管控,恢复城区1路、16路公交车运营,居民小区要实行精准管控措施,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口,非本小区居民禁止进入,放开超市、药店、快递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
3月12日,发布第21号公告,进一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营,撤消乡镇、村屯所有卡口(与外市县交界的屯除外);小区居民和私家车凭“龙江健康码”(绿色)出行,禁止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
3月17日,市11条公交线路、96台公交车开始全面恢复正常营运。
3月18日,发布第22号公告,完善居民小区管控,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3月25日,肇东市发布通知,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
3月30日,肇东市恢复C、C路公交车。
4月4日,全国哀悼日。
4月6日,肇东9名驰援湖北医护人员平安回家!
市政府文件
肇政(?)〔〕7号: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肇政发〔〕17号:肇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停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接入集中供热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暂无
肇东市政府部门
暂无
其他机构
暂无
来源:
[1]肇东市人民政府
[2]肇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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