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历史遗留未安置和安置未上岗退役士兵第六批安置上岗的公示公告
根据肇东市人民政府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市第六批审核通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上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人员,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从年3月31日至年4月9日。
肇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
具体名单如下:
以上人员请于年4月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到肇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移交安置股办理安置上岗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肇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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